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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平塘县纪委、平塘县监察局、平塘县工商业联合会、平塘县投资促进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民营经济人士中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县将在民营经济人士中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对各乡(镇)、各部门(行业)机关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进行监督。县工商业联合会、投资促进局根据方案要求发放并回收“平塘县行风义务监督员基本情况表”,并经县纪委监察局、商会、投促局共同研究,初步拟聘用人员30人,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6日。 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对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 监督电话:0854-7231930 附件:平塘县拟聘用行风义务监督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ptjp.gov.cn/gzpt/gggs/2013/78/13_7_8_12_23_38_4FC32.html 中共平塘县纪委 平塘县监察局 平塘县工商业联合会 平塘县投资促进局 2013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