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基层服务管理工作,昌华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出租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为群众服务,无违法犯罪记录。 2、40周岁以下,有基层工作经验,大专学历,适合男性。 (二)福利待遇 全年总收入4.2万元左右(包括社保、医保、公积金)。 二、招聘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22日) 1、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4月22日止(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荔湾区恩宁路昌华大街9号三楼昌华街城管科。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81946948。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居民户口簿、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试用期办理)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3、资格审核: 街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报街道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二)考试(择期,电话通知) 1、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智能设备。 3、面试:考官由街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3、电脑,文档输入(出租屋管理中心考试)。 3、组织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小组,对入围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主要到原单位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待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4、成绩构成:按笔试占(含计算机实操)30%、面试占30%、组织考察占4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三)体检。 街道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街领导小组综合评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9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福利待遇。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016.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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