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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2013年公开选聘歌舞团专业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已结束。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经乌海市2013年公开选聘歌舞团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初选开考比例确定为1∶5,调整部分选聘岗位名额。对未达到初选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选聘名额。调整后选聘名额为5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声乐专业民族唱法演员岗位选聘名额调整为3人(符合条件报名人数16人)。 蒙古长调演员岗位取消选聘名额(符合条件报名人数1人,未达到初选开考比例)。 二、器乐专业演员岗位取消选聘名额(无符合条件报名人员)。 三、舞蹈编导兼舞蹈演员岗位选聘名额调整为1人(符合条件报名人数7人,未达到初选开考比例,核减选聘名额1人)。 四、编剧岗位选聘名额1人(符合条件报名人数17人,达到初选开考比例,选聘名额不变)。 五、灯光师兼舞美设计岗位取消选聘名额(符合条件报名人数2人,未达到初选开考比例)。 六、音响师岗位取消选聘名额(符合条件报名人数1人,未达到初选开考比例)。 七、取消选聘的岗位,其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乌海市2013年公开选聘歌舞团专业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