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今年申报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评审通过人员情况表(请参照附件20161102161939613.doc)请于2016年11月25日交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联系电话:8360932 邮政编码:526100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城区和平路 联系人:陈允玲 附件:公示名单
序号 |
姓名 |
1 |
卢斯奋 |
2 |
苏金剑 |
3 |
钱中华 |
4 |
郭桂容 |
5 |
夏锦元 |
6 |
黄汶静 |
7 |
伍汉文 |
8 |
赵崇翰 |
9 |
陆细佳 |
10 |
李锦元 |
11 |
朱景明 |
12 |
蓝顺强 |
13 |
陈树佳 |
14 |
何俊澎 |
15 |
黄海宁 |
16 |
梁鉴洪 |
17 |
高诗宁 |
18 |
张展毓 |
19 |
彭华斌 |
20 |
黄家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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