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保人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18—35周岁(1978年12月31日后至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男性; 2、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保卫安全工作; 3、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形象较好,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5、同等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大专文凭以上人员优先考虑。 二、待遇和岗位性质 1、工资待遇:每月岗位基本工资1600元,每月安全绩效考核奖300元;按有关规定缴交社劳保。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者,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岗位性质:聘用人员负责梅州市政府大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 1、《报名表》(附后); 2、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及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复退军人须提交退役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9日—2013年12月5日 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前来面试(面试时间12月6日下午3:00),人选确定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未获聘用的,不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请发至邮箱MZRSRC@126.com或直接送梅州市人才智力市场。 联系电话:2248633、2128003 联系人:李先生、卓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