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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富裕、文明、平安、宜居的幸福大同建设,满足区域经济、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对人才的需求,我区决定引进一批高等院校毕业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引进范围 医学类专业引进放宽到普通全日制医类高等院校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 二、引进专业及人数 医学类(11人):中西医结合(内分泌)、中西医结合(肾病)、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骨科)、中西医结合(儿科)、临床医学(普外)、医学影像诊断、影像核医学、妇产科学等专业。 三、引进条件 (一)总成绩排在学年前三分之二名次的; (二)连续两年获得校(院)二等奖学金以上的; (三)英语成绩获得四级证书以上的; (四)学生会干部、中共党员或被评为校(院)级三好学生的; (五)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计划相同或相近的; (六)无违纪行为及不良表现的; (七)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备以上条件的越多者,优先录用。 四、相关待遇 1、引进的毕业生试用期间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2、引进的毕业生在大同区购房时优先享受房改补贴。 3、引进的毕业生到岗后,结婚前由区政府或用人单位提供住宿场所。 4、引进的毕业生结婚前,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待遇,凭车船票报销往返路费。 5、引进的毕业生享受每月400元的婚前伙食补贴。 五、引进管理 引进的毕业生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落事业单位编制。引进的毕业生在区属单位服务满五年方可向区外流动(但五年服务期内如遇招考公务员等重大考试,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区领导批准,可以报考),不满五年的,取消上述待遇,并退回各种补助资金。 六、引进办法 有意愿的同学请邮寄简历到dtqrsj1@163.com或致电0459-6165929 、13836971072咨询相关事宜。 大庆市大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