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经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兴仁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相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招聘简章》中第六条“加分政策及确认”中第三条“兴仁户籍的农村(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计划生育“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及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的独生子女加5分”部分,根据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兴仁县的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的独生子女无加分政策支撑,不予加分,特此更正。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报名所需报名表、加分申请表、计划生育审查表等所需材料由报考人员自行从网上下载(见招聘简章附件),并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交报名现场工作人员审核。 特此通知 兴仁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