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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体检合格现进入考察考核阶段,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综合鉴定 1.思想政治方面; 2.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方面; 3.学习、工作方面; 4.廉洁自律及生活作风方面; 5.社会实践方面; 6.人际关系方面; 7.有何特长; 8.有无参与法轮功; 9.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10.不足; 11.综合评价(优秀、合格、不合格) …… (二)所有人员需出具有无刑事犯罪(违法)记录证明。 (三)单身(已婚)人员还需出具父母(配偶)所在单位(街道)提供的遵纪守法等有关情况的考察材料,加盖单位(街道)公章密封。 二、组织形式 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学院)对考生在校期间的各方面表现情况做出综合性的书面鉴定(加盖院、校公章,并密封),并于2014年7月10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往届毕业生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由所在社区(工作单位)对考生在社区(工作单位)期间的各方面表现情况做出综合性的书面鉴定,加盖社区及所在办事处(工作单位)公章并密封,并于2014年7月10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有无刑事犯罪(违法)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公安处出具,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7月10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单身(已婚)人员出具的父母(配偶)所在单位(街道)提供的遵纪守法等有关情况的考察材料,请于2014年7月10日前以公函形式回复我处。 联系人:青岛市李沧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32—87614201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李沧区教体局人事科236房间 邮政编码:266100 2014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