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紧缺人才引进暂行规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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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前教育专业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和配偶工作问题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陕师院党〔2013〕 45号)进行管理。 2.引进人才未购房前,学校可提供相应的房租补贴:专业带头人每月1000元,中青年骨干教师每月800元。安家费待正式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一次性发放。 3.若夫妻双方均属引进人才,只能按校内政策购置一套住房,其他待遇可同时享受。 第八条 柔性引进的学前教育专业紧缺人才待遇在与学校签订的短期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九条 组织领导 1.学校党委会议负责审定学前教育专业紧缺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引进计划以及引进意见等。 2.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家组研究确定学前教育专业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问题,根据需要对学前教育专业引进人才进行评议,提出引进意见。 3.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负责学前教育专业紧缺人才引进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前教育专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受理引进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办理相关引进手续,协调、落实学前教育专业引进人才的政策和待遇等。 4.学前教育专业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学前教育系主任负责,系领导班子成员协助配合。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学校对学前教育专业引进人才进行考察,明确学前教育专业引进人才的工作任务,对引进的学前教育专业紧缺人才进行日常管理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学前教育专业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程序和聘后管理等工作遵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陕师院党〔2013〕45号)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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