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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银行汇款缴费须知 汇款时间:2016年2月27日—3月7日 汇款金额:人民币200元整 收款人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收款人账号:1636 2622 4297 收款人汇入行名称:中国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收款人汇入行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说明: 一、须在指定的中国银行现金汇款缴费,填写个人客户境内人民币汇款申请书, 禁止跨行交易; 二、须考生本人到银行汇款,禁止他人替代; 三、在“用途及附言”一栏,须填写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四、由于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个人对公汇款业务,请考生在周一至周五期间办理。 银行汇款单填写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