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河池市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 |
内容 | 问: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河池市公开招聘新聘用未满2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另外,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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