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韶关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招聘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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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考生经招聘程序录取后,实行试用期2个月,每月工资2500元;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指挥部办公室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暂签订期限为2年),确立正式聘用关系。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工程管理员,月工资3000至5000元;文秘、统计员,月工资2500至3500元;由指挥部办公室按现行政策缴交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四大节日补贴按每人500元/次标准计发;每年根据其工作表现适当增加工资,并可提供住宿。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考生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 4、要求具有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报考工程管理员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建筑工程类职业资格上岗证,或劳动合同、单位为其购买社保资料等证明材料; 6、报考文秘发表过文章的,提交刊登在报刊上的文章复印件及其报刊原件等相关证明。 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并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的合同亦为无效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间暂定由发布信息起至2015年5月15日止,招聘相关信息公告由韶关人才网(http://www.sg-rc.com)发布,报名资料由韶关市人才市场负责代收取。市棚改办和市住建局组成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生考试。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才可进入考试,由韶关市人才市场代发放考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5月20日前到韶关市人才市场查看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不按时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面试和现场考试相结合,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岗位所需业务能力和形象气质。考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者的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后3天在韶关人才网公布。 未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从考试合格成绩中按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并列,则增加专业答辩测试后确定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韶关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1-8717828 联系人:苏先生 韶关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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