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公告 |
内容 | 为适应广州市北京路步行街4A级国家旅游景区综合管理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无既往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社会管理工作,有志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热衷于服务社会公共安全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语言表达基本流利、无纹身图案,裸眼视力达0.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螺圈腿,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1.6米以上。 6、在同等条件下,复转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越秀区公安分局北京派出所,招聘人数80人(男72人,女8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录用等方式进行。我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从现在开始至额满结束。招聘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预报名或直接报名。 1、网上预报名办法:报考人员自行下载《越秀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队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好相关资料,并在“相片”栏中插入电子相片(近期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邮件至yxfjgkzp@126.com。文档统一按照“姓名—报考辅警”格式命名。 2、直接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广州市东风中路295号一号楼102室(越秀区公安分局辅警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二)报名确认及面试 1、我局对预报名的人员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相关人员到我局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面试;未通过初步审查的,不予通知面试。 2、面试合格后,报名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本市户籍人员提供);3张大一寸彩色免冠相片。 (三)体检 面试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级别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考察政审 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报考人员需按要求予以协助。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参与邪教活动等情况的不予聘用。政审合格的人员将与我局综合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及其他说明事项 (一)辅警每人每月基本保障薪酬约3683元(包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单位和个人社保医保、公积金等),除此外,视当月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 (二)拟录用的报考人员,与分局综合保障中心(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并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等待遇。 (三)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5号一号楼102室(越秀区公安分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3543803,联系人:龙警官,杨警官。 (四)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2015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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