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嵩明县2012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嵩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嵩办通〔2011〕101号)有关规定,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部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杨林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嵩明职教基地管委会计划选调工作人员39名。各单位选调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嵩明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县范围内在职在编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 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6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 近三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5. 身心健康; 6. 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工作人员; 2. 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 4. 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 镇(街道)服务未满5年的公务员不得报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杨林工业园区管委会和职教基地管委会,如符合县招商局报名条件的,可以报考; 6. 教育、卫生系统服务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 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12年3月7日至3月11日(周六、周日正常进行)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2012年嵩明县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岗位所需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嵩明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报名(县委大院内,小楼三楼),咨询电话:0871—7913048。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学历证书。 (3)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5)个人自荐材料:简历、获奖证书、任职资格证等。 (6)本人近期灰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嵩明县2012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9)《嵩明县2012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4. 注意事项: 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②岗位的报考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岗位将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选调职位计划。 ③涉及因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而被取消岗位不能考试的人员,本人可于3月13日下午5:00以前改报其他岗位,改报的原则是考生须符合改报岗位的选调条件,报名方式参照上述报名方式。 ④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嵩明县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 ⑤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3月15日到嵩明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⑥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嵩明电视台和嵩明兰茂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确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查阅信息不及时或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⑦选调期间,如考生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否则5年内不得参加嵩明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核。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 +考核成绩×20% 1.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嵩明县情等,部分岗位包含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 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一天。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可进行差额、等额、归并面试,或取消计划。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选调计划表》中对面试方法有其他规定的按选调计划表中规定执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初定为3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考核 ①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②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核实行量化打分,按百分制计算。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调动 1.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考核占2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选。 2. 对拟调人员在本单位、调出单位及县内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拟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 公示期满后,如无不良反映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公开选调。 五、本公告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包下载): 1. 2012年嵩明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2. 2012年嵩明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 嵩明县2012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嵩明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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