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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眉山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经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等程序,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1月18日—1月22日)。 熊星,女,拟聘为市林业局临时人员。 曾艳,女,拟聘为市林业局临时人员。 李奉玲,女,拟聘为市森林公安局临时人员。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社会监督电话:028-38197063 眉山市林业局 2016年1月18日 详情请参考:http://www.mspta.gov.cn/NewsDetail.aspx?ID=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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