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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要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和师范类免测试人员需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结果: 测试结果详见《2017年惠阳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名单见附件1);查找不到姓名为不合格者,无需参加体检。 2.现场材料审核合格的免测试师范类人员及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时间: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请各位考生于当天8:00前到达指定医院。 地点: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崇雅路门诊部(惠阳区崇雅中学初中部旁,好宜多商场侧门对面)。 (三)体检标准 请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附件3)。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体检人员务必于体检当天早上8:00前到达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崇雅路门诊部二楼领取体检表格、缴费及参加体检。 (二)各位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请保障休息时间和注意饮食习惯,当天体检保持空腹。 (三)如有既往病史、孕产期等特殊情况者需与现场工作人员协调并告知专业医生。 (四)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体检费用自理,费用标准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280元/人,其他人员为230元/人。 联系人:黄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3826331。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17年4月1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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