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考核,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考核资格。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核纪律,按面试、考核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考核,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考核。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四)考生下午2:00到候考室报到,并进行考生身份验证,验证合格的考生进行抽签。面试、考核按抽签序号进行。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考核序号。面试、考核开考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关闭后的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六)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擅自出入候考室,出入候考室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 (七)考生在面试、考核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考场;面试、考核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生须按顺序答题。考生审题、答题时间共10分钟。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后答题。在规定的时间用完后,考生应停止答题。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考生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经主考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 (九)考生在面试、考核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考核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者,扣减面试、考核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考核成绩。 (十)考生面试、考核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须由引导员带离考场,引领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考核成绩,等候期间服从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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