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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公安局办公室现拟招聘合同制聘用工1名,有关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热爱公安事业;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 3.金华市本级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性别:女,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组织、新闻采编能力。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金华市公安局公安服务在线大厅(婺城区八一北街1055号市公安局大门口向北200米)报名。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包括姓名、关系、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三、招聘程序 此次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经过相应岗位的专业技能考试、面试等形式择优录取。具体事宜我们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到各应聘人员。 四、工资待遇 此次为合同制用工招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82512321。 金华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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