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各部门、街道(乡镇)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二、选调名额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行政办案能力和市政设施管理能力; 2、洞头区在编在职事业身份人员,参加工作满2年(时间计算至2016年3月31日止),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 3、被选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街道(乡镇)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还需满足服务年限及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要求。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 报名地点: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工科(康居路6号) 联系人:郑舒婷 联系电话:671492,15088571492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原单位同意证明。 (二)综合考察 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如被选调人员无法满足选调条件要求,经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党组研究后,核减选调计划数。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年4月13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各部门、街道(乡镇)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二、选调名额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较强行政办案能力和市政设施管理能力; 2、洞头区在编在职事业身份人员,参加工作满2年(时间计算至2016年3月31日止),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 3、被选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街道(乡镇)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还需满足服务年限及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要求。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 报名地点: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工科(康居路6号) 联系人:郑舒婷 联系电话:671492,15088571492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原单位同意证明。 (二)综合考察 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如被选调人员无法满足选调条件要求,经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党组研究后,核减选调计划数。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6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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