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玉林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李辉同志经笔试、技能测试、体检以及考察政审合格。经研究,拟聘用李辉同志(具体名单见附件)为玉林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16年4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或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7000,联系电话0775—2582297,2582906)。 群众如实反映拟聘用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玉林市公安局 2016年4月21日 附件:玉林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前公示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ylrc.net/ds/yl/Article.aspx?ArticleID=73117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成绩及排名 |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 |
职位 |
总成绩(含照顾加分) |
排名 |
1 |
李辉 |
男 |
玉林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 |
162.6 |
1 |
工作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