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从事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绍兴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全额拨款事业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品行端正; 2.绍兴市区(含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4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5.符合事业编制人员交流的有关规定。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至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延安路346号)三楼304室。 3.需提供的资料:《越城区塔山街道综合文化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政审证明及相关荣誉的有效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量化考核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内容附后)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量化考核占总成绩的30%。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3人时,取消选调计划。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等基本素质。面试占总成绩的70%。 (四)体检考察 根据量化考核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讨论决定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由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 (六)公示 对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0575-85133934 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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