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江安县201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通知 | ||||||||||||||||||||||||||||||||||||||||||||||||||||||||||||||||||||||||||||||||||||||||||||||||||||||||||||||||||||||||||||||||||||
内容 | 一、面试成绩
二、体检 (一)体检人员 阴影部分为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1.教育系统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6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6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2.除教育系统教师的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 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一支及体检费。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晚上22:00后到体检前不再进食(包括喝水)、空腹参加体检;避免过劳。 联系电话:0831-2620738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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