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及面试方案公示(六) | |||||||||||||||||||||||||||||||||||||||||||||||||||||||||||||||||||||||
内容 |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已于2016年3月3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现根据《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网上报名、审核等程序,确定以下岗位(A16-034心血管中心;A16-035心血管中心; A16-036心血管中心;A16-037儿童医学中心;A16-038护理;A16-039护理;)资格审核人选。参加资格审核人员请于5月14日上午8:30—11:30准时提交相应资料到医院本部(南京市鼓楼区姜家园121号)行政楼五楼大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岗位:
参加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资格审核请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2016届应届毕业生及2015届毕业未就业学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015年未就业的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学生不要求学位证)。 3、毕业生在校成绩单、双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论文、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的参试人员请提供相应经历的工作证明(合同、社保缴费单、聘用证明等)。 所有复印件资料请务必按以上顺序装订好,缺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若面试考试资格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及程序 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时间、地点请候另行通知。 自我介绍; 回答专家提问;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请携带工作服、帽子、鞋子、口罩等。 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名单附后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16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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