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鼎湖区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六批) |
内容 | 鼎湖区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六批) 为充分发挥就业扶贫的作用,妥善安置我区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根据《关于印发〈鼎湖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面向鼎湖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桂城街道办事处村庄保洁员1个,负责村庄保洁工作;村庄巡查员1个,负责村庄巡查工作。 二、招聘对象 在法定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愿意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鼎湖区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从事简单独立劳动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贫困家庭劳动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本人必须到户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和失业登记。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自愿申请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四、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就近、就地安置”原则,面向全区招募贫困劳动力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通过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各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3.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鼎湖区2020年贫困劳动力参加公益性岗位安置报名表》(附件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公益性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 (1)《鼎湖区2020年贫困劳动力参加公益性岗位安置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3张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3)《户口簿》原件及3张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3张复印件。(需复印2、3、6页)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申请者材料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安置的对象和岗位,按“就近、就地安置”原则,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老、弱、病、残”贫困劳动力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用人单位应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或委托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合同签订 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的贫困劳动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附件2),规定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如贫困劳动力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或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机会,以后将不再安置其到公益性岗位工作。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 (二)聘用管理。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单位职工管理相关制度约束,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组织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薪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鼎湖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肇鼎人社〔2019〕6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文件执行。 七、本公告由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鼎湖区2020年贫困劳动力参加公益性岗位安置报名表 2.录用通知书 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zqdh.gov.cn/zwgk/xwdt/tzgg/zqsdhqrlzyhshbzj/content/post_20883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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