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 ||||||||||||||||||||||||||||||||||||||||||||||||||||||||||||||||||||||||||||||||||||||||||||||||||||||||||||||||||||||||||||||||||||||||||||||||||||||||||||||||||||||||||||||||||||||||||||||||||||||||||||||||||||||||||||||||||||||||||||||||||||||||||||||||||||||||||||||||||||||||||||||||||||||||||||||||||||||||||||||||||||||||||||||||||||||||||||||||||||||||||||||||||||||||||||||||||||||||||||||||||||||||||||
内容 |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工程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2年的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学制为3年的高职专科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5.7万平方米(约合1285.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3平方米;生师比17;专任教师63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4.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29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446.9元;图书66.1万册,生均图书58.1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将按规定预留不超过1%的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等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上,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以下专业的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方式授课,其他语种慎报: (1)本科录取(共1个):商务英语。 (2)专科录取专业(共8个):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红河国际学院招生的各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代码530101H)、供用电技术(专业代码530102H)、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代码530104H)、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专业代码530105H)、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代码530201H)、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代码530204H)、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代码560303H)、旅游英语(专业代码670204H)。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4.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由于能源电力相关专业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企业工作性质限制,女生慎报。) 三、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
2、专科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本科专业学费
(2)专科专业学费
(3)住宿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每生每学年600元/9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每年2500元、4000元两个等级;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等。学校综合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红河国际学院单独设有留学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孤儿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沈阳工程学院红河国际学院(以下简称红河国际学院)隶属于沈阳工程学院,由沈阳工程学院与加拿大红河学院联合创办。该机构是不具有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高等职业技术专科学历教育,纳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本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开设的专业为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旅游英语8个专业,办学规模1100人。 红河国际学院的学生在沈阳工程学院成功完成前两年的课程学习后,英语达到要求,有出国意向,并满足加拿大签证申请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进入加拿大红河学院相关专业最后一年学习。国外就读阶段学费执行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由沈阳工程学院提供合作办学课程。学生达到双方毕业要求,可获得两校的毕业文凭证书。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类专业的进档考生,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科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专升本的考生,外语、计算机两科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以上,按公共课与专业综合课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报考同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综合课总成绩、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理科以计算机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时,择优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3)中职升本的考生,在辽宁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以上,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分别按专业综合课、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6.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校园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3 传真:024-31975265 网址:http://www.sie.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 沈阳工程学院 2016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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