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普洱市江城县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
内容 | 江城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16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和面试事项公告》要求,结合江城县实际,制定江城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教育系统 面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 面试地点:江城县县小 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按说课方式进行。 8月19日县人社局和教育局通知参加面试考生开会,告知说课相关注意事项。具体面试事宜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进行。 (二)卫计系统(除0826110017、0826110018、0826110019和0826110020会计岗位外的医疗技术岗位,0826110017、0826110018、0826110019和0826110020会计岗位参加无领导小组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8:30—10:30 面试地点:江城县疾控中心会议室 面试方式:专业知识考试(笔试闭卷) 江城县卫生(0826110017、0826110018、0826110019和0826110020会计岗位外的医疗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闭卷方式进行,具体考试事宜由县人社局和卫计局共同组织进行。 (三)其他事业单位 面试时间:2016年8月18日 面试地点:江城县县小 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除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和卫计系统(医疗技术岗位)外,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律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此次面试命题方式参照公务员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要求,评分标准按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测评要素考评,题目不涉及专业知识问题。 1、面试考官:从普洱市已取得三级以上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抽调,每个面试考场设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 2、考场工作人员设置 (1)每个考场设计分人员2人,监督人员2人。 (2)每个考场设引导工作人员1人。 (3)设候考室工作人员4人。 3、面试场所设置 (1)设面试考场4个,候考室1个。 (2)考场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计分席、监督席、考生席、旁听席。 4、面试流程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下午12:30前到候考室候考,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前在候考室对面试的考生宣读本次面试考生纪律与须知。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考生面试考场及先后顺序,并依次登记姓名。 (3)面试开始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考场。 (4)第一阶段是准备发言阶段:每位考生构思讨论发言提纲准备发言,共10分钟。 第二阶段是独立发言阶段:考生发言,阐述观点,每位考生3分钟。 第三阶段是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自由讨论发言,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并完成讨论任务,小组以6人30分钟为基准,每增加1人讨论时间增加5分钟。 (5)面试监督 面试实施前应制定切合岗位实际的评分量化表(有量化指标),实施过程邀请人大、政协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四)面试结果公布 成绩公告。综合成绩上午面试的下午张贴公告,下午面试的争取当天晚上张贴公告,张贴公告五个工作日以上,并在政务信息网公示7天。 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点公告成绩时,考生应及时前往查看,如有问题,应及时直接与考点办公室联系进行复核。 (五)面试其他要求 1、面试组织所有考官进行抽签,共28名考官参与当天的面试;面试的主考官、考官的确定,在面试前半小时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抽签决定。 2、为增加面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考生家长、社会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情和监督权,面试工作实行旁听制度。每个考场每场设10个旁听席位。需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开考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审查同意后获得旁听证方可旁听(此次参加面试人员不能旁听)。 二、面试对象的确定 按照《2016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和面试事项公告》确定每个岗位面试的人员。 三、资格审核相关事宜 资格审核内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和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的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为准,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根据规定依次递补。资格审核结束后,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考核对象。 应聘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准考证、户籍簿、身份证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所有证件均为原件),按规定时间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进行资格审核。 四、综合成绩计算 所有面试(含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按405分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专业知识考试)+加分成绩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果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六、工作纪律及相关事宜 (一)、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不弄虚作假,不作失真或不公平的考核结论。 (二)、不得擅自改变面试考试方案、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 (三)、做好保密工作,在考试未结束之前,不得透露考试相关情况。 (四)、招聘对象中若存在《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回避的情形,考官、专家组及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五)、为保证考试的公平性,面试结束后需再次分配的岗位,由考生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并签字确认。 七、咨询电话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721140 江城县教育局3723330 江城县卫计局3721133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5日 江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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