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由派遣机构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工作。招聘的人员不占编制,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驾驶员2名(男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3、年龄在40周岁(197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三年以上机动车驾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25日),对贵阳及省内道路熟悉,驾驶技术熟练;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8、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肢体残疾、无听觉障碍、无纹身,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9、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中共党员优先。 三、报名时间、办法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至8月30日(星期二)下午16:00时止(共5天时间)。 2、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网上投档的方式进行,请有意应聘者于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至8月30日(星期二)下午16:00时止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n,在线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完成投档申请。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请提前准备JPEG、GIF或JPG格式的电子版证件照一张,证件照大小在30KB以内。 3、资料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分布及投档情况等,择优甄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凡在网上进行投档的人员,初审合格者于8月31日星期三上午09:30时至下午16:00时止到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九楼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复审人员须带本人学历证书或退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2张纸质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下载打印1份网上报名信息表、驾驶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驾驶员)。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另行通知。 六、待遇: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如下: 驾驶员:1224元+绩效工资(0-1000元)+值班费(0-320元);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月工资1530元+绩效工资(公里数*0.3元/公里,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发)+值班费(工作日80元/天,休息日160/天,法定节假日260/天)。合计:2100元以上,以上工资待遇含个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承担部分。 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咨询电话0851-85280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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