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专业类别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博士研究生按所报专业类别岗位进入面试,不占同专业类别岗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比例),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报考党校的考生,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核面试人员的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讲课技巧、讲课效果等。本县大学生村干部单独进行面试。 (3)拟参加面试人员应按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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