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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名单如下,共35人: 吕玲娜 刘莎莎 陈艳 黄璐薇 徐芳芳 徐晓云 缪冰洁 邵晨媛 邵巧燕 毛莹莹 丁朦 金冬艳 张璐璐 罗丛适 贺焕星 方璐 洪璐 陈嘉巍 刘冬燕 王瑛 黄旖睿 周幼娜 李庆庆 张靖嵛 沈洁 邹利 傅超杰 戎珈萱 陈静 周珈伊 叶秋红 郁怡英 朱莉莎 何晶晶 胡佳妮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证明)、纸质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2张以及其他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后,报考人员领取考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考试通知书和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资格复审的时间是2016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在东港商务中心1号楼423会议室。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联系电话:3812233 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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