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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二)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21以后出生);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具有国内同等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聘)用的人员。 雅安市名山区2016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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