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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招聘公告的相关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申请复检的考生务必于2016年9月8日下午18:30前持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向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7室,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武胜县沿口镇下东街301号)提出复检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2016年广安市武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复检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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