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9日-1998年9月18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村干部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定向招聘基层项目人员或随军家属职位,限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桐梓县服务且截止2016年9月18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桐梓县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桐梓县驻军随军家属(以上六类人员简称“基层项目人员”)报考; 8、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限截止2016年9月18日,在桐梓县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满1届或3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的人员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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