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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2.热爱志愿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大型公益活动组织组织策划协调和环境适应能力。 岗位1:有社区志愿服务管理工作经验或社工证持有者,优先聘用。 岗位2:有从事财务及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予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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