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单位干部职工队伍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是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中心公务车辆管理,保障市本级单位符合规定条件下的公务出行。 二、计划及职位 选聘计划为2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符合选聘条件的我市县(区)及以上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九级及以上职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公益一类事业人员及以上身份。 2.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选聘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其他条件见《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东楼2-0),联系电话028-38168585。 提供资料:《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人员身份登记表(复印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原单位同意参加选聘考评的证明。 资格审查:由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1。 (二)考评和考核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优选比选方式组织实施考评、考核。考评时间和考评地点另行通知。 考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根据考评情况,等额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采取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人员身份)、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听取介绍(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等方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审定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集体研究拟定选聘人员,报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定。 (五)公示、调动和监督 拟选聘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和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选聘过程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38168863 此公告由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9月5日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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