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6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第10号)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余妍等1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9月8日至9月14日。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综合处 联系电话:0578-2098676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联系电话:0578-2091237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7日 附件:余妍同志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备注 |
1 |
余妍 |
女 |
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文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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