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16年、2017年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附件2)。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6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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