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9月12日。 2.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岗位表》(附件2)。《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2016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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