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统计局。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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