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经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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