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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人社厅发【2015】7号文件精神,经其所在社区证明及向原玉屏县招待所部分员工多次核实,认定章群同志为原县招待所临聘人员。为确保资料真实可靠,做到社会保障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将章群同志的申报资料公示如下: 公示对象:章群,女,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15日至2016年9月25日止。 公示期间,对该同志如有隐瞒事实或违规行为,可以书面或口头反应。 监督电话:0856—3221080 特此公示 玉屏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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