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和孚镇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通过后,现将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
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考生序号 |
备注 |
和孚镇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钱静怡 |
女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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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孚镇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徐微 |
女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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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12日到9月16日,共5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2-3963302 通信地址:和孚镇人民政府401组织人事办 邮政编码:313017 和孚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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