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进入参加考察人选名单人员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www.bjnw.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可往后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宣教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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