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作用发挥较好; 3.遵守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制度,作风扎实,群众评价较高; 4.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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