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1998年10月9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6年10月9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人员、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人员、测绘师资格证人员以及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①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人员(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③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④本县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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