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2016年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实训管理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实训管理员3名。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实训管理人员3名,要求熟悉实训室管理、电子白板使用与维护、耗材保管与发放及电脑办公等。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计算机、服装、汽修、电工、酒店管理、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学生;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的。 三、报名 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务处)。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4:00,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8日下午4:00. (报名时携带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交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每人100元报考费) 应聘者需对应聘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851-26235007 联系人:张小波(18385096987)/李小林(18786252205)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30日上午9:00至12:00 地点: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网站笃行楼四楼 (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及专业职业素质、实训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 (三)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在绥阳县门户网、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网站和微信平台公布。 五、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绥阳县门户网、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网站和微信平台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外聘人员管理,待遇为每月基础工资1200元、奖励性绩效4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只购买工伤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按照相应比例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均需带上相应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各个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绥阳县门户网、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网站和微信平台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相关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劳动合同制实训室管理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 2016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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