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二)公示 拟引进的人员在郫县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三)聘用及待遇 1.本次引进的人员占用事业编制。 2.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本次引进的人员,必须在郫县服务满五年不得申请调动。 5.引进的一至三类专家给予相应的住房补助、生活补助和其他相应优惠政策和待遇,按《郫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郫县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引进意见(试行)>的通知》(郫府发〔2016〕17号)予以兑现。 成都市郫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引进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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