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下半年嘉兴市南湖区事业单位招聘注意事项 |
内容 |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6年9月24日—9月27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截止2016年9月2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社会人员不得报考(户口不限人员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10月10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传真号码:0573-82838339),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先完成缴费后退费)。 6.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zjjxrs.gov.cn)政策法规栏目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查询。对报考岗位、所需专业要求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招聘计划表上列出。 7.区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我局无关。 8.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73—82838339。 9.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入围面试名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事宜将在嘉兴南湖人才在线(http://www.nhrc.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在嘉兴考试培训网(http://www.jxkp.com)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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