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较好,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嘉兴市户口;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在社区工作二年及以上或取得由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书(社工证)的,报考年龄放宽至38周岁; 5、两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 6、已在开发区社区工作人员不作为此次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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