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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高坎户籍的人员或在高坎长期居住且方便工作的人员。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热爱村务工作,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 (四)原则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的经乡党委审批,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五)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岗工作。 (六)中共党员、村“两委”成员或取得有关会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聘用。 (七)以下人员不能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反信访条例规定参与非访、信访的人员。 2016年宜宾市筠连县高坎乡所属村会计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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