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宁波市江北区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公告 |
内容 | 为推动“北岸智谷”人才强区建设,培育打造新兴产业集群,提升创新发展能力,现将我区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围绕江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全球引进从事创业创新,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产业化发展前景的科技成果或项目,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重点引进新材料、新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科学、新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二、创业创新人才的条件 (一)创业人才条件 1.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2年以上,熟悉相关产业领域业务和国际运行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我区投资创办企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申报人(自然人)作为创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同时要求申报人(自然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 (二)创新人才条件 1.应在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精通相关领域业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2.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其研究专业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学术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引进后,为我区企业或机构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上述创业人才一般应取得海外硕士及以上或国内博士学位,取得海外学位的人才应在2013年1月1日后回国;且于2014年1月1日后在江北落户或尚未在江北落户,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上述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以上学位,在2014年1月1日后来江北工作或尚未在江北工作,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对于特别优秀的创业创新人才可以在学历、年龄、职务、职称等方面适当放宽。 三、政策扶持 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通过评审,分特别支持(A类)、重点支持(B类)、优先支持(C类)和一般支持(D类)4个层次,进行分类扶持。 (一)创业扶持政策 1.启动资金资助。A类、B类、C类、D类人才创业项目根据产业前景和规模强度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能引领我区产业发展、产生重大效益的特别优秀的重大人才项目,给予1000万元的创业扶持,或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资助资金按项目的实际投入和产出情况,分期拨付。 2.创业场地租用补助。创办企业需要租赁办公用房、厂房的,三年内按实际租赁情况给予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场地租用补助。 3.人才租房购房补助。分3年给予A类、B类、C类、D类项目人才100万元、75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购房补助,或3年内给予3000元/月的租房补助。购房补助和租房补助不能重复享受。 4.融资支持。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协调相关金融单位,为优秀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创投资金。利用各类科技、人才投资引导基金,优先进行创业支持。 (二)创新扶持政策 1.项目扶持补助。确定A类、B类、C类、D类人才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创新经费资助。特别优秀的,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2.人才租房购房补助。分3年给予A类、B类、C类、D类项目人才100万元、75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购房补助,或3年内给予3000元/月的租房补助。购房补助和租房补助不能重复享受。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者请登陆“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江北党建网”(www.jbzg.gov.cn)、“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bjbhrss.gov.cn)下载申报表格,按照填报要求填写相应资料,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njbsta@163.com。申报常年受理,本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逾期申报的,纳入下一批评审。 (二)资格审查。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 (三)评审和推荐。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和风险投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初审通过项目进行复审,形成复审意见和推荐名单;对复审通过项目组织面试答辩,形成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并进行尽职调查;报请区政府确定拟扶持人才项目。 (四)洽谈签约。创业创新人才和我区相关创业载体、园区、企业进行项目对接洽谈,签订投资创业协议或合作协议,明确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资金兑现。创业创新人才实际到位后,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兑现扶持。 五、申报材料 (一)创业人才 1.宁波市江北区创业人才报名表; 2.其他:申报人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证书和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可以证明申报人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 请用中文详细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申报材料中的报名表用WORD格式发送,其他材料以PDF格式发送。 (二)创新人才 1、宁波市江北区创新人才报名表; 2、其他:申报人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证书和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可以证明申报人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 请用中文详细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申报材料中的报名表用WORD格式发送,其他材料以PDF格式发送。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波市江北区人力社保局 联 系 人:罗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086-574-87652783、0086-574-87668183 传真:0086-574-87356616 电子邮箱:njbsta@163.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 邮政编码:315020 宁波市江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 附件:1、宁波市江北区创业人才报名表、2、宁波市江北区创新人才报名表 易贤下载网:2016年宁波市江北区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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